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新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支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担负起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建设工作,讨论通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其他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会议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半年安排一次,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由组织委员负责认真制定党课计划,建立党课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参加集中党课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也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同时要充分利用我校党课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党课教学,创新党课教学模式,推动信息化在党课中的应用,提高党课时效性、针对性。
(五)“三会一课”记录使用统一印制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会议记录本》。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名单、会议名称、会议决议等。资料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
三、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会质量
(一)领导率先垂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除参加本支部活动外,每学期还要参加联系分管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时,要积极发言,引导党员畅所欲言,会议结束时要作简要点评。
(二)抓好基础工作。各党总支要摸清支部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党组织设置台帐、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按要求做好党员党费基数核定和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登记,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及档案资料规范化。
(三)加强业务指导。各党总支要指导基层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通过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保证“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同时,对基层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课的请示在会议召开前进行批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会后,对党支部上报的会议报告进行整理并提交党委进行审查,涉及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和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并予以批复。
(四)改进活动形式。各党总支在指导和监督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的形式。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观念、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对社会问题、热点问题讨论,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教片,请上级党组织领导、老党员和党建专家教授作政治形势、光荣传统、党风党纪教育报告和专业技术培训、依托我校党课在线学习平台,积极探索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两者相结合的党课教学模式。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
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学期期末,党委组织部组成督查组,集中抽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各校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组织生活规范情况及成效将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本规定根据天院党委[2016]39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