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制度建设» 正文»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发布部门: 字体大小:

为积极利用互联网宣传学校全面工作、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学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制订本办法。

一、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委领导任组长,宣传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党总支负责人担任。指定宣传部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三、工作原则

党委宣传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由责任部门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做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帖材料。

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表示同情和安慰,第一时间告知师生或受害者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师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据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争取媒体的支持,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左右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网络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四、操作流程

(一)网络舆情的监测

组建各单位教师网络宣传队伍,由党委宣传部统一领导。网络宣传干事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党委宣传部分转交办。

1.监测对象。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发布的有关的报道、帖子和相关跟帖。

2.监测内容。网络上关于学校的评价、意见和建议,问题咨询,师生投诉,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章行为等。

3.监测形式。每天早中晚分别对相关指定网站、论坛和贴吧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引发特定舆情事件时,对舆情产生的相关网站、论坛进行高频度的浏览和搜索。

(二)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业务主管领导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五、本办法根据天院党委[2011]48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