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发布部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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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掌握我校2017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组织2017级全体新生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17年10月29日 19:00-21:00
二、测评地点
各班班会教室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辅导员和助班认真组织各班学生到达教室参加测评。学生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评的,由辅导员通知学生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测(10月31日前完成)。
2.各二级学院以班为单位,指引学生按照测评操作指南的提示,使用微信扫码参与测评,提醒学生仔细阅读测评介绍,并根椐自已的真实情况认真作答,不要漏题。
3.参加测评的学生必须自觉维护秩序,测评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个人测评信息。
4.学生处心理咨询室将根据测评系统的反馈结果,及时做好分析、干预与辅导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掌握新生的心理动态,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新生做好必要的跟踪与辅导工作。
附件1: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安排表
附件2: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学生处心理咨询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