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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发布部门:党校办公室 字体大小: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相关政策文件。经研究定于今年4月12日举办2021年第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党员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合格;

3.积极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时间锻炼;

4.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后并报学校党委备案的师生党员发展对象;

5.符合党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方式和时间

1.全程采取一人一账号线上学习形式,由学校统一分配学员账号和初始密码。参训学员在学校党课在线学习平台或手机下载“优学院2.0”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即可参加培训学习。

2.培训分为在线课程学习、作业环节,学员需提交学习心得、并完成在线考试。

3.培训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4月25日。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1.班级划分: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成学习班级,各单位组织员为班主任(管理员),分配管理员账号,对班级学员履行在线管理工作。

2.课程学习:在培训期间完成相应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总计38学时。

3.作业:提交培训学习心得一篇(不少于2000字)。

4.在线考试: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5.结业:根据学员在线课程学习完成情况、提交作业和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考核结果,合格的学员由学校党校颁发发展对象党校培训班结业证书,并作为入党的重要考察材料之一。

四、培训要求

1.未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或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且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重新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才可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2.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课堂学习、课外实践累计缺课超过4学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党校在线学习的学员,取消其参加在线考试的资格。

3.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照《中共广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确定本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并填写《中共广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对象党校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于4月2日(周五)前发送至邮箱dwzzb818@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

附件:广州理工学院2021年第1期发展对象党校培训班课程安排

中共广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