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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和诚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发布部门: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和诚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和诚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部门)组织(2023年3月27日至4月11日)。学校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和诚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遴选优秀诚信微视频和诚信典型案例推荐至学校。

第二阶段,审核评选(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提交的诚信微视频和诚信典型案例进行评审、评选。

第三阶段,学校报送(2023年4月19日至4月20日)。学校党委宣传部于2023年4月20日前,遴选诚信微视频作品和诚信典型案例提交省委宣传部和省发展改革委。

第四阶段,宣传展示(202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择优在学校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平台推出。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诚信微视频

1.参选作品类别分为剧情、纪实、动画三大类。

2.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作品主题与活动主题相符,作品内容必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违规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3.作品具有较高艺术性,人物故事精彩、镜头语言鲜活,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诚信理念,呈现信用建设成效。

4.格式要求为:时长2—6分钟,结构需包含完整的片头、片尾、报送单位等内容;拍摄宽高比16:9,分辨率1920×1080。可按照2K(2560×1440)或者4K(3840×2160)分辨率拍摄。

5.作品版权为参选单位所有,使用权归参选单位、省委宣传部和省发展改革委共有,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有权将作品用于公益宣传活动。

6.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或者音乐片段,必须于片尾字幕用中文标示内容的来源。

(二)诚信典型案例

围绕活动主题内容,重点反映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全面总结经验做法,描述事件经过、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等,每个典型案例填报一份推荐表,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此次征集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抓,精心筹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干部师生积极参与。

(二)严格规范。各单位在活动组织开展中,要严把政治观、质量关和公正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提交的作品不得有知识产权争议。

(三)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内外、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围绕征集活动主题,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氛围,积极发挥活动的牵引作用,将弘扬诚信文化与党团组织生活、校园文化活动、师生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四)各推荐单位,诚信微视频作品请上传百度网盘并如实填写《“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推荐表》(附件1);诚信典型案例请如实填写《“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并于4月11日前将相关推荐表扫描成电子版(加盖单位印章)、word版一并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指定邮箱:glgdwxcb@163.com,邮件标题为:“推荐单位名称+推荐单位负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纸质版送至行政楼9楼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钱林,联系电话:18299106865


附件: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推荐表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典型案例推荐表



中共广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