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举办2024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后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师生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二)培训方式:利用学校党课在线平台(优学院)进行学习培训,参训学员在党课在线学习平台或手机下载“优学院”APP并使用学习卡登录,即可参加学习培训。
三、培训内容
党员发展系列基本课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家理论解读、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四史学习、时事教育等。
四、结业考核
(一)考试时间:11月14日。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二)作业:提交培训学习心得一篇(不少于1200字)。
(三)结业:学员平时成绩占20%,考试成绩占80%。合格的学员由党校颁发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并作为入党的重要考察材料之一。
五、培训要求
(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成学习班级,组织员为班主任(管理员),对班级学员履行在线管理工作。
(二)未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发展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且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重新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发展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党课在线学习的学员,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附件:2024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中共广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