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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发布部门:党群工作部 字体大小: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院党委〔2014〕6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活动第一个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习时间

从2014年3月至5月,把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专家辅导结合起来,每个单位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学习内容

以党中央、省委《实施意见》规定的学习内容为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认真研读中央和广东省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观看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光碟,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教育,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任务要求,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三、形式方法

1、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法。坚持把学习教育、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统一组织与各单位自主安排相结合。在充分利用例会、教研会、“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读书月活动等传统方式组织学习的同时,采取制作宣传栏、手机信息、网络QQ、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手段组织开展学习。

学院董事会、行政、党委和纪委班子、中层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20学时),各单位集中学习不少于2天(15学时)。各单位的院级联系领导、处级党员干部要围绕作风建设为党员干部上一次辅导课。党政对口联系领导全程参与各单位的学习活动并予以监督指导。

2、拓宽渠道听取意见。要勇于善于听取群众意见,深化“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广泛征求基层、师生对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形成专题报告,边学边改。充分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和QQ等新载体和平台,进一步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密切与师生的联系和交流。

3、走基层加强体验深化认识。每个院级领导根据职责分工,牵头开展一次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专题调研,努力解决好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联系帮扶困难师生,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去学生食堂就餐或到学生宿舍走访,了解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和学生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师生感情;建立对口联系点,加强指导,力争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新形势下高校贯彻群众路线的新特点新要求,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