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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发布部门:党群工作部 字体大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思政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学院党校决定举办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印发培训学习计划(见附件),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党校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

附件: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标准、严格要求、重在教育,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教育和引导他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用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培训目的
  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教育和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在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创造条件加入党组织。
  三、教学形式
  1、采用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按专题集中授课,以自学为辅,专题讲座、分组讨论、观看电化教育片等相结合。
  2、专题讲座由党校统一安排,各小组负责人协助;分组讨论和观看教育片等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思政党支部)为单位按党校要求进行。
  3、爱国主义教育电影和电教片《信仰》中第一集(只要主义真)、第三集(时代先锋行)由各党总支统一组织学员集中观看,“党校视频”中的其他影片可做为自学材料。
  视频路径:登陆学院VOD视频服务系统菜单栏的 “党校视频”。
  四、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服从安排,认真学习,深入思考、交流,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根据教学计划,在认真学习各专题辅导报告的基础上,注意认真阅读相关自学内容。
  3、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并做好听课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写书面请假条,向各小组负责人请假,并经所在党总支或党支部同意。培训结束后由党总支汇总报党校办。
  4、认真准备分组讨论发言提纲,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配合和支持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五、考核、结业和建档
  (一)考核包括考勤、结业考试和心得体会。
  1、考勤:包括出勤率、课堂纪律与学习态度等。
  2、结业考试: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由党校统一命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查。
  3、心得体会:培训结束后,每人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
  (二)考核合格者,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1、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经综合考核(含考勤、结业考试、心得体会)合格者,准予结业,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入党的必须考察材料之一。
  2、无故旷课、缺席者,请假超过二次者,须参加下期学习。
  (三)顺利完成党训班学业,经考试和考察合格者,由各党支部为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入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党校学习心得、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思政党支部)统一管理。
  六、学员分班、分组
  (一)培训班分为A、B两个班:计算机系党总支、外语系党总支、艺术系党总支、机电工程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思政党支部的学员为A班;电气工程系党总支、建筑工程系党总支、财经系党总支、管理系党总支、机关党总支的学员为B班。
  (二)参加学习的学员以党总支为单位分为10个小组:
  A班第一组(计算机系党总支)
  指导老师:刘元俊 组长:吕在艳
  A班第二组(外语系党总支)
  指导老师:谭玉清 组长:肖柳
  A班第三组(艺术系党总支)
  指导老师:袁颂皎 组长:杨茜
  A班第四组(机电工程系党总支)
  指导老师:王明勇 组长: 唐海春
  A班第五组(直属党支部、思政党支部)
  指导老师:江波 组长:魏攀
  B班第一组(电气工程系党总支)
  指导老师:谭飞 组长:蔡岳良
  B班第二组(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指导老师:李华东 组长:杨惠
  B班第三组(财经系党总支)
  指导老师:李伟民 组长:柳虎炳
  B班第四组(管理系党总支)
  指导老师:杨晓文 组长:梁金如
  B班第五组(机关党总支)
  指导老师:郑理安 组长:郑培佐
  七、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时间:2012年11月8日——2012年11月29日。
  (二)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表见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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