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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2日发布部门:组织部 字体大小: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支持和配合学院“双评”工作,激励全院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党的教育事业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全面树立共产党员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我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参评范围
  1. 先进党支部。全院24个党支部,含12个教工党支部,12个学生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日期截止前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所有正式党员。
  3、 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党支部及学院党委各职能部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
  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和学习活动,比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善于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且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支委会班子健全,作风正派,团结协调。
  2、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正确对待名利,甘于奉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对待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勤奋钻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总之,在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堪称楷模。教职工党员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根据岗位和身份的不同,参评的党员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教师(含辅导员)党员: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突出,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发表;关心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关心学院发展,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献计献策。教风学风端正,在教学、科研考核中成绩突出。
领导干部党员:具有大局意识,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管理,清正廉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对本职工作不推诿、不懈怠;决策民主,求真务实,服务意识强。在领导干部考核中成绩突出。
  行政、教辅和后勤普通职工党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热情,积极主动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在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
  学生党员:学风端正,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热心为社会、为他人服务;诚信守法,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高的理论水平,重视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反党纪和其他不良现象作斗争;作风民主,讲协作,顾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信赖;热爱党务工作,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扎实,开拓创新,成绩突出。在干部考核、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评选名额得分配
  本次评优表彰活动拟评先进党支部12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共80名左右。
学院党委根据各党总支的党支部、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数量、结构等情况,拟定各单位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附表1)。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13日-5月20日)
  1.5月13日前,学院党委下发通知,部署工作;
  2.5月20日前,各党总支召开本级委员会扩大会议(扩大至党支部书记和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参加),传达有关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安排,研究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本次评选活动并着手进行有关工作。
  各党总支也可直接召开本单位党员大会传达布置有关评选表彰工作。
  (二)基层组织推荐阶段(5月20日-6月10日)
  1.6月5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本支部参评先进党支部的条件,填写先进党支部推荐表(见附表2),准备先进事迹等材料;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支部提名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并将提名的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党总支。学院党委各职能部门研究提名本部门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并报机关党总支。
  2.6月10日前,各党总支召开本级委员会会议,在学院党委拟定的推荐人选名额范围内,集体讨论确定本单位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并在进一步征求基层党支部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学院党委。上报时,应向学院党委组织部报送以下材料:
  (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每个推荐支部、每名推荐人选一份,见附表3、附表4);
  (2)1500字左右的书面事迹材料(每个推荐支部、每名推荐人选一份)。
  (三)评选阶段(6月10日-6月15日)
  1. 6月10日前,学院党委组织部汇总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征求广大党内外群众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意见,确定表彰建议名单。
  2. 6月15日前由学院党委会最终确定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四)表彰宣传阶段(6月15-6月30)
  1、学院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通过多种形式对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进行大力度宣传。各党总支配合提供有关宣传材料,在6月20前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相片各一张交组织部,先进党支部全体党员10寸合影一张,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5寸红色背景免冠照一张,以上三者的简介材料电子文档各一份,200字以内。
  2、学校党委于“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本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五、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坚持高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注意好中选优。在评选规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积极参加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使这一活动成为一次普遍的党内学习教育活动。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