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思函(〔2016〕4号),现就我校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集中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责任监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宣讲内容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以党中央批准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提纲》为基本依据,全面准确宣讲全会精神。深入宣讲党的十把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深入宣讲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观点新举措,深入宣讲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目标原则、人物举措,深入宣讲《准则》和《条例》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三、宣讲时间、地点
专家宣讲会时间为2017年1月6日15时;地点为信息大楼视频演播厅(七楼)。
四、宣讲专家
省委宣讲团成员、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金龙教授。
五、集中学习人员
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民主党派人士、思政课部教师、辅导员、学生党员(代表)。
六、工作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深入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和的基本要求;要联系学校实际,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突出重点、突出实效,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为学校转型转设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委员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