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0日发布部门: 字体大小: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大力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大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国情、认识社会,科学分析各种社会现象与问题,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大学生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厚植对祖国血浓于水、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教育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引导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政务实践。大学生可联系家庭所在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一些具体工作。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推普”、普法等战略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企业兼职。大学生可结合所学的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积极回家乡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三)公益服务。大学生可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四)社区服务。大学生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五)文化宣传。大学生要深入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六)实践调研。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乡镇企业、环境保护、传统文化等领域开展社会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三、组织形式

(一)形式多样。采取以个人为主,小组为辅等多种形式,灵活就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点面结合。组团式实践“点”由团委、各二级学院指定教师带队组织实施。全覆盖实践“面”由团委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指导,二级学院鼓励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就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及时掌握、动态跟踪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四 、活动对象与时间

(一)活动对象

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8月暑假期间。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周密部署,采用“点面结合”原则精心组织。一是在组团式实践“点”上下功夫。要做好重点团队组建工作,每个学院不得少于5支队伍参加“普通话推广”“三下乡”“多彩乡村”“励志·修身·博学·报国”等相关专项活动的申报(相关经费资助见学校文件)。二是在加强专业指导,提高实践质量上下功夫。各二级学院要选派干部教师和思政课教师随队指导学生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切实提高学生调查研究能力和调研报告质量。

2.做好活动总结、选树宣传典型、研讨交流等工作,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工作路径。要努力推进社会实践成果培育转化,引导广大师生将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和感悟思考等成果转化为建设性意见和举措。鼓励学生在社会实践调研成果基础上形成作品,积极参加 “挑战杯”“互联网+”等大赛。

3.请学生在9月15日前提交调查报告(作品)到所在学院。

六、学时兑换与总结表彰

1.凡是参加此次暑期社会实践并完成任务的,可认定劳动实践12学时。

2.总结评选。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配合。按照调查报告、音频视频、创意(文创)类、产品化等项目类别进行评比,颁发证书和奖金。

3.个人作品设一等奖50名,奖金2000元/人;二等奖100名,奖金1000元/人;三等奖200名,500元/人。

4.团队奖励参照学校标志性成果和德育奖进行奖励。对指导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作品及指导老师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另行奖励。

5.学校将获奖作品汇编成册。

6.所有上交作品必须原创,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有引用的,必须在相关内容中标注来源,若出现相关纠纷,作品本人承担责任并一票否决。


中共广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