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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党委书记、校长及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发布部门: 字体大小: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大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本学期上好第一堂思政课(以下简称“思政第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内容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学习宣讲习近平文化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省委“1310”具体部署,教育引导学生牢记嘱托、砥砺奋进,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不断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励志担当大任,把个人发展融入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

二、任务分工

(一)党委书记、校长“思政第一课”由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集体备课,制作授课课件,授课领导审定。其他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根据集体备课的内容,在所联系的学院为学生上“思政第一课”。

(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思政第一课”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授课进行指导。

(三)教务处负责教学实施;学工部负责授课组织、信息收集,组织学生撰写学习感言感想;信息与网络中心负责在线授课直播技术服务;党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并将教学组织情况总结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讲授“思政第一课”,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重在形成理论思维,科学、合理、有序落实“思政第一课”工作,保证上课入脑入心,见实效。

(二)党委宣传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授课内容的审核。授课人员要对授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三)“思政第一课”落实完成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群体工作内容。

(四)党委书记、校长“思政第一课”在3月下旬完成,主课堂设在广州校区、惠州校区,同时线上覆盖各班级。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应在3月26日前完成“思政第一课”授课任务。

四、信息报送

请二级学院党总支于3月26日前将讲课课件(或讲义)、《2024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0A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高敏,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楼宣传部办公室。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汇总表

 

 

中共广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2月27日